坦桑尼亚标准局(TBS)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产品符合性认证COC,英文名称: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,属于装船前检验,该项目作为特定的管制产品在各自出口国的符合评估程序,以确保所有的进口货物在发运前符合坦桑尼亚认可的技术规范。所有在坦桑尼亚管制目录列表的产品都需要在发货前申请COC,否则无法在目的港清关。
坦桑尼亚PVoC认证首要目标:
1)保证进口的产品符合当地的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;
2)限制不符合标准、假冒、伪劣产品进口到坦桑尼亚;
3)提高符合标准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;
4)保护其国内消费者、生产商、环境和公共安全免受劣质产品的危害。
符合性评定程序流程:
途径 A– 产品检验和测试
途径A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产品和进出口商,不需要提前注册。流程如下:
1.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文件(申请表、箱单、发票、测试报告等);
2.指定机构审核认证申请表/认证文件;
3.执行现场检验和抽样测试;
4.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(CoC)。
途径 B– 产品注册证
受理条件:必须有至少连续2次合格的Route A 检验方可申请,适用于频繁出口同类货物的供应商。
一. 办理产品注册证的程序:
1.提交填写完整的委托单RFC, 包括产品信息(型号,品牌,规格,尺寸,数量,电气参数等),产品测试报告;
2.注册证要求:注册证中HS Code 前4位必须相同;
3.机构审核注册资料;
4.机构颁发产品注册证;
5.每6个月审核一次注册资料(确认产品测试报告是否继续有效)。
注:不可办理注册证的产品有:食糖,粮食(谷物),豆类(水稻,小麦,玉米),肥料,动物和渔业产品,新鲜奶制品,新鲜园艺产品,二手货物。
二、持有产品注册证的认证程序:
1.提交认证申请文件(申请表、箱单、发票);
2.机构每三个月进行现场检验一次;
3.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 (CoC)。
途径C– 产品许可证,有效期1年
只适用于制造商,制造商须证明其生产制造过程具备质量管理体系。需要审核生产过程,产品许可才能被授权。
一、办理产品许可证的程序:
1. 提交填写完整的委托单RFC, 包括产品信息(型号,品牌,规格,尺寸,数量,技术参数,电气参数,使用说明等),产品测试报告;
2. 需要进行首次和定期工厂审核。(检验机构向标准局提交带有两次监督检验计划,确保产品符合ISO Guide 28:2004.);
3. 机构审核注册资料;
4. 颁发产品许可证(SOL);
5. 许可证要求:每6个月审核一次注册资料(主要是确认测试报告是否继续有效)。
二、持有产品许可证的认证程序:
1.提交认证申请文件(申请表、箱单、发票);
2.机构一年一次监督审核;
3.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 (CoC)。